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和駐廳紀檢監察組召開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噪聲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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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持續治理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二十屆中央紀委會二次全會和省紀委十五屆二次全會工作部署,根據中央紀委《關于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的意見》、省紀委《2023年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3月24日,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和駐廳紀檢監察組召開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噪聲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林金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竺恒峰出席會議并講話。 林金德在會上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提升認識、抬高站位。要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從“守民心、踐初心、講良心”的宗旨高度,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深入走好群眾路線的黨性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噪聲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二是加強領導、周密組織。要細化工作方案,保證工作快速展開、有效落實。要加強晾曬比拼,定期對工作進展情況和實際效果進行檢查盤點。要統籌推進實施,堅持把專項治理與各項日常工作有機結合融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三是結果導向、務求實效。要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污染問題、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長效治理機制、推出一批鮮活生動的工作典型。 竺恒峰指出,在前期省紀委通過浙江發布等省級媒體公開征集專項治理項目的意見建議中,噪聲污染是群眾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被列入今年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各地要深入學習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噪聲污染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竺恒峰強調,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按照省紀委工作要求,落實落細噪聲污染問題專項治理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噪聲污染問題,建立問題清單,牽頭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二是全面加強噪聲污染執法監管,組織專項執法行動,堅決打擊噪聲污染違法行為;三是嚴格制定整改方案,大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久訴未結的典型問題,逐個落實整改銷號;四是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噪聲污染治理工作機制,形成各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格局;五是主動承擔噪聲污染防治統一監督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六是認真篩選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治理項目,總結多部門長效常態開展噪聲污染協調聯動監管經驗,完善噪聲污染治理長效機制。 廳相關處室(單位)、駐廳紀檢監察組在主會場參會;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及部分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分管領導、駐局紀檢監察組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在分會場參會。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和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在會上作了交流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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