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人為干擾破壞國控丶省控環境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舉報電話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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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全面保障全省國控、省控的環境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安全穩定運行,嚴格防范人為干擾破壞監測情況,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請廣大群眾積極反映我省范圍內的干擾破壞國控、省控環境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的相關問題線索。 舉報電話: 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0571-89975331(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大氣環境監測部) 地表水自動監測站:0571-89975329(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水環境監測部) 受理時間:工作日 8:30—17:00 特此公告。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7月8日 相關附件:人為干擾破壞環境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的主要情形(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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